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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强调关于交易交换栏目版规要求,请务必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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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2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由于近期盗号行为在各大论坛频繁出现,虽经论坛多次提醒,仍有个别网友有意或无意忽视论坛的版规要求及多次提醒,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鉴于此,再次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交易交换版规和本说明规定。本说明内容与交易交换版规具有相同的效力,视同交易交换版规的强调或补充说明,即日起执行。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1、所有交易交换行为必须在淘宝完成最终交易(除采用下面第2条交易方式外);
2、如无淘宝或不会使用者可以采用物流(快递)代收款方式完成最终交易;
3、发售方如有明示不按上述1、2条两种方式之一完成最终交易的帖子将予以屏蔽或删除,并承担所有后果和损失;
4、购买方如不按上述1、2条方式之一完成最终交易,将视为放弃所有权利,并承担所有后果和损失,本坛不接受投诉也不予调解;
5、违反上述规定的双方将视情节有可能被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帖、禁言、销号等;
6、发帖投诉的请在24小时内提供必须的证据,否则将不予受理,帖子有可能被屏蔽或删除;
7、注册邮箱在注册成功后将不能修改,请大家务必牢记邮箱名称和密码,必要时可采用此邮箱找回密码在未登录状态下可使用首页的”密码找回“功能修改密码--前提是注册邮箱没有同时被盗和可以正常使用)
8、请各位注意及时修改登陆密码,特别是和QQ关联及在各大论坛注册名及密码与本坛相同的;
9、如因密码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均有原注册者个人承担(因前述1、2、3、4条的限制所承担责任仅有其本人遭受的损失),如在本坛对第三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被禁言或锁定、销号等处罚;
10、如在交易交换栏目发销售帖即表示已阅读并同意相关版规规定和支持淘宝或物流到付完成交易;
11、有待补充!
====2014年7月29日23:34分修改==========

版规: 交易交换栏目交易规则(增加补充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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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补充内容 (2014-7-24 14:45):
个人认为专业卖家 先款或德邦代收还是可以的。说的不对版主就给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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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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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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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3:58:46 | 显示全部楼层
管理员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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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4: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2、发售方如有明示不在淘宝完成最终交易的帖子将予以屏蔽或删除,并承担所有后果和损失;
3、购买方如不在淘宝完成最终交易,将视为放弃所有权利,并承担所有后果和损失,本坛不接受投诉也不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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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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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期盼已久,严重支持坛主!为了论坛能够长远的健康发展,维护买卖双方的共同利益,此规定是必须也是必要的。希望坛友们能够共同遵守,为了论坛的发展共出一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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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公平诚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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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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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31:24 38hot手机频道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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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4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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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强制淘宝交易了,先款的帖子都直接删掉吧
再有人发先款的帖子,直接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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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5: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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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6: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方交易 严重支持.拥护新消法7天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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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6: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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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7: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强烈建议坛主搞个中介,麻烦点但安全,可以适当收点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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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8: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得这样了,但,淘宝出售时,价格可先定位高价,等本坛的人喊标准语拍下后再改价,可防不法企图的人做坏事,本人看到那些人天天喊先付款的,而且还好坏不管,谁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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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8: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注册的邮箱不使用了,怎么才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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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8: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8、如因密码被盗所造成的损失均有原注册者个人承担,如在本坛对第三方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被禁言或锁定、销号等处罚;


这个规定有点过了,如果原注册人被盗密码。最根本原因还是论坛存在漏洞。如果这样被盗了,就要原注册者负责任。那也太牵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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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1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强烈支持~~~
论坛交易从此规范起来,可喜可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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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21: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人都有私心,不能光靠道德约束,还得有制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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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22: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cntcll 发表于 2014-7-24 19:18
坛规是标准语为主,淘宝是拍下为准,旺旺聊天记录做评判,那以前坛规标准语就要作废了,要不卖家两头都不是 ...

本来货物只值1000的我淘宝定价3万,你敢不敢拍?开淘定不是让别人拍的,而是让坛里叫了标准语后,报ID上来,改价,这样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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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4 23: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要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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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00: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是要看执行的力度,如果制定了不执行,那么就没有什么公信力了,有很多人自持是老人,仍然不理会,对于这样的,要下铁腕,短期会损失些人气,但是长期发展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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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01: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管理员,都如我所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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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07:3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支持,现在盗号的太猖獗了,对交易双方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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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是把骗子赶到别的论坛去了。期待骗子不要仅着一个坛里霍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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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9: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cntcll 发表于 2014-7-25 17:53
卖家有骗子,买家淘宝交易如发现恶意到手刀客,如何处理?

淘宝交易恶意刀,归淘宝管了,淘宝怎么处理也是淘宝的事,不管论坛什么事。我想总比先款的,三天两头被骗子骗得心碎神伤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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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20: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cntcll 发表于 2014-7-25 19:46
不好意思,我只能说寒心和无语

呵呵,顽固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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